全校各单位::
经广泛征求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学校研究通过《深圳大学校区及建筑道路等命名方案(第一批)》(以下简称方案)。现将命名方案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将方案落实到位。:
一、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各类文件资料等即日启用新命名,请各单位注意使用规范。
二、请党政办公室负责更新校园网相关学校信息,宣传部负责校内外宣传推广及更新学校地图,国际交流合作负责翻译及更新校园网英文版相关内容,后勤部、丽湖校区负责指示标识的制作和更换,信息中心负责做好网站内容更新相关技术支持。:
三、请党政办公室及时报备上级主管部门,各单位主动告知业务联系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和文书的衔接沟通,确保存续业务不受影响。: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