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深圳大学关于公开征集校歌的公告(日期有更新)

:2018/07/28

深圳大学于198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建校35年,深圳大学紧随特区,锐意改革、快速发展。学校秉承“自立、自律、自强”的校训,形成了“特区大学、窗口大学、实验大学”的办学特色,成为一所学科齐全、设施完善、师资优良、管理规范的综合性大学。为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学校制定了《深圳大学文化创新发展纲要》,提出文化建设“十大工程”,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建设一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区大学文化。


 

校歌是校园文化重要组成部分,在校园文化构建中起到凝聚师生力量、展示校园魅力的积极作用,是对大学精神、办学理念的集中体现,能够进一步推动校园文化建设。为进一步落实《深圳大学文化创新发展纲要》,凝聚深大“三自”精神,厚植学校文化底蕴,提升大学文化内涵,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深圳大学校歌歌词,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加范围
全校广大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  


二、内容要求
1.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价值导向;与深圳大学校训精神一致,积极向上,传播正能量。
2.能够联系深圳大学人才培养特色、学科建设、校园环境特色等,集中反映学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办学优势。
3.体现传承与创新,将深圳大学历史发展与特区赋予的时代特色相结合,具有一定文化底蕴,同时又展现活力与激情。
4.篇幅不宜过长,简单流畅,具有较强传播感召力。歌词需附释文或说明。  


三、注意事项
1.投稿请注明“深圳大学校歌征集”字样,并在文稿上注明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及联系方式。
2.纸质版歌词请寄送至邮寄地址,电子版请发送至指定邮箱。作者自留底稿,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
3.应征作品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如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均由作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作品一经采用,著作权将归深圳大学所有,学校有权修改或部分采用应征作品。  


四、评选与奖励办法
(一)评选方法
评选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用逐级淘汰制,以网络投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选优秀作品。
(二)奖励办法
为鼓励广大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此次征集活动,学校将评选部分优秀作品予以奖励并颁发证书奖章,评选结果将在学校网站上公布。作品一经采用,将邀请知名音乐人制作演绎。具体奖项如下:
一等奖1名,奖金30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5000元;
三等奖6名,奖金3000元。  


五、截稿时间
2018年10月31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娄老师、罗老师
联系电话:0755-26535276
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大学行政办公楼416室  

 

邮编:518060
邮箱地址:szuxcb@szu.edu.cn  




 

深圳大学文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深圳大学党委宣传部
2018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