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30日,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深圳市民政局联合发布了《关于2025年度—2027年度和2026年度—2028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深圳市深圳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获得2025年度-2027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这一资格的取得,为广大捐赠人支持深圳大学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未来,基金会将在公益属性、内部治理与合规运作等方面持续优化,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与社会公信力,切实保障捐赠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服务深圳大学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资格名单公告链接:
http://szfb.sz.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12758034.html
爱心有回响:关于“税前扣除”那些事
1.什么是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是国家为鼓励公益慈善事业发展而实施的一项重要税收政策。根据规定,企业或个人通过具备该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进行慈善捐赠,其捐赠支出可按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中予以扣除。
其中,企业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超出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捐赠不超过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公益性捐赠如何抵税?
获得该资格后,我校基金会可向捐赠人开具合法有效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捐赠企业或个人凭借此票据,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规定标准扣除。
企业捐赠可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按规定申报;个人捐赠可在次年3月至6月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填报信息。
3.温馨提示
如果您有捐赠意向或需要开具捐赠票据进行税务申报,欢迎联系深圳市深圳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座机:0755-26567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