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同是粵港澳大灣區高等教育
快速發展的新動能
世界一流大灣區的建設離不開世界一流的高等教育。目前,世界級大灣區已然成為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發展的重要集散地和增長極。雖然各灣區的發展模式不同,如紐約灣區著眼“金融”、舊金山灣區在“科技”、東京灣區在“產業”,但其長足發展均離不開與之相匹配的一流高等教育的支撐。
粵港澳大灣區要建設成為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國際科技創新中心,高等教育支撐體系的構建是關鍵。最近,南方教育智庫大學第三方評價課題組《世界大學第三方指數研究報告(2021)》公布了全球四大灣區高等教育第三方指數競爭力。粵港澳大灣區有20所(20/146)大學入選世界大學第三方指數評價排名,世界大學第三方指數競爭力得分在全球四大灣區內排第二。應該說,目前粵港澳大灣區高等教育雖已經形成較為完整的體系,也有較大規模,但大灣區接受過高等教育的人口比例偏低,僅17%左右,與紐約灣區的40%左右差距較大。因此,粵港澳大灣區要建成全球科技創新高地和新興產業重要策源地,關鍵是要加快高等教育的超常規持續快速發展。
跨界協同是激發粵港澳大灣區高等教育持續快速發展新動能的主要策略。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高等教育的國際化、區域化是一個重要趨勢。實踐證明,不同國家和地區之間相互借鑒學習教育理念和辦學經驗,有利於取長補短,從多渠道汲取競爭資源,增強學科競爭力。粵港澳大灣區高校身處“一國兩制”特殊環境,區域內高等教育資源豐富、體制多元、需求旺盛。如果深化內地與港澳互利合作,建立真正互利共贏的區域合作關係,有效破除影響高等教育發展要素自由流動的瓶頸和制約,充分發揮港澳獨特優勢,將極大激發區域內各類辦學主體創新發展活力,粵港澳大灣區的高等教育發展將具有獨特的國際競爭優勢,發展前景值得期待。
政策支持粵港澳大灣區高等教育
協同合作日趨緊密
2019年2月國家發布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提出,“支持粵港澳高校合作辦學,鼓勵聯合共建優勢學科、實驗室和研究中心”,鼓勵三地高校探索開展相互承認特定課程學分、實施更靈活的交換生安排、科研成果分享轉化等方面的合作交流。2020年12月,教育部、廣東省人民政府聯合印發《推進粵港澳大灣區高等教育合作發展規劃》,對粵港澳大灣區高等教育合作發展進行了更為細致的頂層設計,並重點提出了五大任務:突出體制機制改革,探索“學校+”辦學模式,努力開展高等教育辦學創新試驗區;突出互聯互通,探索建立粵港澳大灣區高等教育協同發展體系,加強協同育人;突出創新引領,強化粵港澳大灣區高校科研協同創新,服務支撐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突出高端引育,深化人才交流合作,攜手建設世界一流師資隊伍引育高地;突出互學互鑒,打造高等教育對外交流合作樞紐,促進人心相向相通。在《關於政協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第1720號(教育類132號)提案答復的函》中,國家教育部表示,將進一步鼓勵香港高校發揮優勢,支持符合條件的香港高校在粵港澳大灣區開展合作辦學,建設更多高質量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2020年11月發布的《施政報告》中也明確表示,香港特區政府將支持和協助多所香港大學在大灣區內的辦學計劃。目前,多元文化交流和高等教育合作已然成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重要內容。
在以上政策的鼓勵支持下,三地高等教育從相互分割到協同合作的趨勢日趨明顯,高校之間的交流合作速度明顯加快,合作的深度和廣度亦不斷拓展。一個標誌性進展是,香港澳門的各大高校在內地紛紛設立辦學機構。除香港中文大學(深圳)已經正式辦學並快速發展外,香港科技大學在廣州、香港城市大學在東莞、香港理工大學在佛山、香港公開大學在肇慶、香港大學在深圳、澳門科技大學在中山的合作辦學機構也正在建設或籌備過程中。此外,大灣區已經設立了10多家以高校為主體的粵港澳聯合實驗室、成立了粵港澳高校聯盟。粵港澳三地高校在科研合作、學術交流、相互招生、專業建設、課程開發、實踐教學、創新創業、師資培訓等方面,也紛紛簽訂校際合作協議,開展協同發展探索。
粵港澳大灣區高等教育
協同合作桎梏亟需打破
目前,粵港澳大灣區高等教育的整體發展水平還滯後於經濟社會發展和技術創新步伐,存在區域發展不平衡等問題,未能形成與世界級大灣區建設願景相匹配的高等教育協同創新體系,尚不能形成引領人工智能時代發展趨勢的高科技研發體系。提升粵港澳大灣區高等教育整體發展水平,亟需打破三地高等教育協同合作發展桎梏。
第一,粵港澳三地,特別是香港與內地高等教育交流合作總體呈現“單向”特徵。這種“單向”特徵主要體現在幾個方面。首先,香港澳門高校紛紛在內地辦學,但尚沒有一所內地高校在香港或澳門辦學。其次,香港澳門高校每年在內地招錄大量學生特別是優秀學生,就讀本科和研究生,而香港學生、特別是優秀學生到內地就讀的不多。最後,內地各級政府通過允許科研經費過境香港澳門使用、傾斜布局國家重點實驗室等方式,對香港澳門高校積極進行“輸血型”支持,但內地高校要機制化獲得香港澳門高等教育資源(如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授予雙學位、獲得辦學牌照),則面臨較大障礙,成本也較高。
第二,內地在港澳發揮高等教育的輻射作用尚缺乏有效抓手和較大平台。國家主席習近平多次要求“要為港澳青年發展多搭台、多搭梯,幫助青年解決在學業、就業、創業等方面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創造有利於青年成就人生夢想的社會環境”。內地相關黨政部門和高校為了貫徹和落實這一指示,積極開展各種活動,例如組織香港青年到內地參加“粵港澳青年文化之旅”、“香港青年內地交流資助計劃”等研學旅行活動。但是,目前內地政府和高校在香港澳門開展的這些活動主要是採用“請進來”的辦法,在港澳本地缺乏有吸引力和影響力的平台、抓手和切入點,導致研學活動時間短,成本高,難以深入,效果有待提升。
創新推動粵港澳大灣區高等教育協同發展
第一,既要破除體制障礙,也要破除觀念障礙。粵港澳三地的高等教育合作,面臨著“一個國家、兩種制度、三個關稅區”的特殊性和複雜性。三地高等教育在發展歷史、治理體系、運行機制及辦學理念等方面的差異,為粵港澳大灣區高等教育協同帶來了諸多挑戰。為此,建議根據需要,持續研究實施促進三地高等教育要素自由流動和協同發展的更加便利化的政策措施,在鼓勵聯合共建優勢學科和科研平台、招生錄取、交換生安排、人員互聘、科研成果分享轉化、雙學位授予、學歷學位認證等方面加大制度供給力度,不斷破除協同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不斷減少合作成本,提高合作意願與效能。另一方面,也要破除協同發展的認識誤區和觀念障礙。從生源、產業支撐、就業市場、學科水平、師資隊伍、國際學術聲譽等多維比較看,香港高校的總體水平相對較高,但三地高校各有優勢和不足,並不存在全面、絕對的高下之分。香港高校雖然國際化程度高,學科和科研整體水平較高,但科研成果的轉化偏弱,科教融合、產教融合受到局限。因此,三地高校之間完全有協同互補的空間,應當“平視”彼此,努力改變“單向”交流態勢,構建雙向互補,互惠互利的合作交流格局。
第二,創建“深圳高等教育特區”。雖然處於歷史上最快發展時期,但深圳高等教育仍然是粵港澳大灣區相對薄弱環節;與深圳承擔的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偉大歷史使命相比,高等教育也是深圳的短板之一。而深圳高等教育要實現更高水平、更好質量、更大突破的發展,則必須破解高校辦學自主權的落實和自律問題。粵港澳三地協同難題的破解,也需要先行先試。為此,建議在深圳建立“高等教育特區”,通過中央政府賦予特區一系列高等教育先行先試的改革政策,突破大灣區高等教育合作中的體制機制壁壘,探索創建與世界級大灣區建設相匹配的高等教育協同創新發展的新機制、新體系,能為打造國際一流灣區和世界級城市群提供堅強支撐。以“特區”為依托,構建大灣區高校合作辦學新格局,既支持粵港澳高校在深圳高等教育特區合作辦學,也支持深圳高等教育特區的高校在港澳地區辦學。例如,根據《中國教育現代化2035》的指引,國家可給予特區一定的政策支持,鼓勵特區在招生制度、學科建設等方面大膽改革,如突破招生指標限制,自主確立招生指標和招生辦法,自主設立博士點、碩士點,擴大博士、碩士研究生及留學生招生規模,同時探索建立辦學自主權運行的自律和他律機制。通過賦予深圳高校加快發展所需要的辦學自主權,在離香港最近的地方加快創建具有中國特色的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有利於促進廣東本土高校在更高層次上與香港澳門高校開展協同合作,也有利於增強港澳青年到內地就讀的吸引力、輻射力和影響力。
深圳大學在香港設立辦學機構,先行先試,不僅具有良好基礎,更具有區位交通優勢、文化人脈優勢和學科平台優勢。圖為深圳大學校園
第三,支持內地高校在香港設立辦學機構。為了改變前述三地高等教育協同合作中的“單向”特徵,在“鼓勵境內外投資者在粵港澳設立研發機構和創新平台”的基礎上,還應積極鼓勵和支持內地高校在香港設立辦學機構。這不僅有利於開辟廣東高校引進國際人才新通道,打造國際交流合作的新平台,促進廣東高校更快發展,也有利於內地高校的科研成果在香港轉化,服務香港產業轉型發展。更重要的是,可以為香港青年提供內地優質高等教育服務,讓他們更便捷地了解熟悉內地,學習中華文化,促進交流融合,培養一批熟悉“一國兩制”的愛國愛港高層次人才,提高他們在粵港澳大灣區就業創業的能力。
第四,積極支持深圳大學在港辦學先行先試。內地高校在港設立辦學機構無疑存在錯綜複雜的認識問題和法律政策問題。為此,建議鼓勵有條件的大學先行先試。深圳大學作為內地距離香港最近的高水平綜合性大學,在香港設立辦學機構,先行先試,不僅具有良好基礎,更具有區位交通優勢、文化人脈優勢和學科平台優勢。目前,深圳大學已提出在香港設立辦學機構(深圳大學研究生院)的初步設想,得到香港各界和內地有關部門的肯定。建議中央有關部門將深圳大學香港研究生院的設立和建設,列為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實施的重點任務,進行專門的支持政策研究,在報批程序、辦學自主權等方面予以具體指導。同時,加強與香港特區政府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在獲得辦學牌照等方面,爭取支持配合。
本文發表於《紫荊》雜誌2021年6月號
編輯:魏小旋
校對:邸倩
監製:涂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