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前半学期结束课程成绩录入工作的通知

:2019/05/16

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科毕业生工作安排,为不影响毕业生第一批毕业,前半学期结束、完成所有考核且有毕业生选课的课程必须全部录入成绩,相关事宜如下:

一、任课教师

1、本次成绩录入开放时间为:2019年5月8日至2019年5月21日。系统网址为:“深大主页”->“办事大厅”->“成绩录入”,进入“期末成绩录入”系统。

2、学校要求统一使用《深圳大学学生成绩登记表》记录平时各项成绩、平时总评成绩、期末基本题成绩、期末附加题成绩,此表的平时考核方式与结果由任课教师自主选择。任课教师自行打印《深圳大学学生成绩登记表》,经任课教师签字确认并录入成绩后,交学院教学秘书存档。

3、本科课程考核分为期末考试为主型和过程考核为主型两种考核方式。期末考试为主型的课程考核,期末基本题成绩占70%或60%,平时成绩占30%或40%。过程考核为主型的课程考核,期末基本题成绩占30%、40%、50%,平时成绩占70%、60%、50%。

4、任课教师录入平时总评成绩、期末基本题成绩和期末附加题成绩,总评成绩由系统自动计算。系统提供“从EXCEL导入成绩”功能,请有需要的老师按系统要求操作。进入成绩录入,若不能完成该课程所有成绩录入工作时,应先点击“保存成绩”。任课教师在完成了该课程成绩的录入、核对工作后,点击“完成提交”,提交后将不能再修改成绩。任课教师在系统中打印《深圳大学学生成绩考核表》,在相应位置签名后交学院教学秘书。《考核表》上的所有成绩均以打印为准,手工涂改无效。

5、2015级及以后学生课程总评成绩实行A+、A、B+、B、C+、C、D、F等级记分制记载(所有课程的最高成绩等级为A+),2014级及以前学生课程总评成绩实行A+、A、B、C、D、F等级记分制记载(成绩最高等级为A+的课程仅为期末有附加题的)。教师只需录入百分制成绩,系统会自动按照学生年级进行计算处理。期末考试增设提高型附加题的课程成绩评定要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评判,附加题要体现难度。各门课程总评成绩为A+的学生比例应不超过10%。

6、若学生没参加考试(含取消考试资格、缓考)或作弊,任课教师录入备注“缺考”。

7、每门课程考试结束后,均应做考试质量分析。考试质量分析内容必须包括课程、考生及任课教师的基本信息、考试方式、学生成绩的统计分析(不含附加题分,要有相关图表)和定性评价(包括对试题、教学、学生学习的评价和对课程教学与考核的建议等)。附加题单独一栏分析。任课教师可在系统中录入并打印《分析表》,交学院教学秘书存档。

8、如对教学业务有疑问,可以联系学院教学秘书或教务部(电话:26532639)。 如果发现系统故障,可以联系技术工程师(邮箱:511596637@qq.com)。

二、教学秘书

1、教学秘书将任课教师上交的《深圳大学学生成绩登记表》存档管理。

2、各开课单位教学秘书于2019年5月24日前将收齐的所有课程的《考核表》按课程编号顺序整理好上交办公楼237室(请检查任课教师、主管院长是否已签名)。

特此通知

 

教务部

2019年4月24日